圖/高新興副總裁扈洪升現場發表演講
活動當天,高新興正式對外發布了全國首個基于人工智能、大數據的“云+端“智慧執法體系,助力法治中國。發布會上,高新興集團副總裁扈洪升對該體系做了深度解讀,他指出,高新興作為首個將智慧執法管理平臺和智能辦案平臺打通、融合的企業,建立并打通了“智能執法辦案”和“智慧監督管理”兩大命脈,實現對傳統執法業務流程的集約化再造。
整個體系以“55423”為設計思路。“55423”第一個“5”是指執法流程全貫通、執法業務全覆蓋、執法全要素數字化、執法全環節智能化、執法全場景規范化五個全面;第二個“5”是指減負、增效、提能、規范、決策支持五項建設成效;“4”是指服務流、業務流、數據流、監督流四流合一;“2”是指執法辦案平臺、智慧執法管理平臺兩平臺;“3”是指辦案中心、案卷中心、物證中心三中心。
高新興智慧執法體系通過建立智能服務、智能應用、知識沉淀等面向基層民警的情景式服務提升警情處置、案件辦理的智能化水平,實現信息資源集約化、業務流程協同化。將執法工作的執法場所、在外執法、涉案財物、電子卷宗、移交起訴、庭審判決、執法公開、行政訴訟復議等所有工作環節和相關地點、物品納入閉環監督管理體系,做到有警必復、有案必受、有錯必糾、有問必查。
該體系有四大突出亮點——體系化、智能化、精細化和服務化。
“體系化”,即高新興是業內首家將智慧執法管理平臺和智能辦案平臺打通、融合的企業,建立并打通了“智慧執法辦案”和“智慧監督管理”兩大命脈,實現對傳統執法業務的集約化再造,實現執法流程全貫通和執法業務全覆蓋,達到執法全環節、全場景規范化。
“智能化”,即通過AI、物聯網、大數據、云計算等技術手段,建立智能服務、智能應用、知識沉淀等面向基層民警的情景式服務,來提升警情處置、案件辦理的智能化水平。
“精細化”,即整個體系包含了600多個精細化監督點,上千個流程,并可根據不同省、市、區縣、派出所的要求制定不同的流程;對同一執法環節,不同地方有所差異的流程可以并存,互不干擾。在系統中滿足各個派出所的差異化、個性化需求,又可通過業務和數據的融合實現數據全部統一歸口。
“服務化”,即高新興智慧執法體系是業界第一個基于微服務、云技算框架實現的執法體系化產品,分層、解耦、服務、開放,打造執法生態,支持可持續發展。
扈洪升指出,高新興智慧執法體系從設立之初,便考慮到從規范執法辦案的每一個環節著手,進而規范全過程執法行為、理順全流程執法機制、落實全環節執法監管,切實提高執法辦案質量,解決警力不足、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等問題,為公安辦案減負、增效、提能。
依托于十余年扎根公安行業,對公安業務的深刻理解,以及人工智能、物聯網、大數據等核心技術的沉淀,高新興集團公安產品和方案已在全國20個省、超過400個地市級項目中使用。在山東省公安廳以及各個地級市得到了廣泛的應用,公安部也在全國推廣山東經驗,山東新聞聯播專題播發了山東做法,山東公安由此被譽為全國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“領頭羊”。扈洪升表示,高新興將始終秉承“更安全 更智慧 更美好”的企業使命,深耕公共安全領域,以先進的技術手段為公安行業提供新應用新手段,助力執法部門構筑起執法全方位智能化監督新模式。
近幾年,高新興智慧執法體系建設已得到各省、市公安機關的一致認可。
下面以深圳公安建設情況為例,詳細剖析高新興智慧執法體系的亮點及實際應用成果:
2018年之前,深圳公安執法信息化系統整體存在“統籌能力不強、管理手段不先進、煙囪割據、共享不足、開放不夠、監督分散”的問題,已經嚴重困擾和制約公安執法管理工作的開展。為此,深圳市公安局決定以執法閉環管理系統(簡稱“深警平臺”)為主干道,打造一條“智慧執法的信息高速公路”,實現全量執法活動的全覆蓋、全貫通,形成一個完整的“執法生態體系”。各警種、分局都要圍繞這個體系開展工作,通過精細化的頂層設計,輔以科技信息化手段,實現執法規范化管理,實現警隊跨越式發展,最終倒逼體制機制改革,形成科技引領的新型警務模式。深圳市公安局執法閉環管理系統充分引進先進的技術理念,依托智能執法閉環管理系統為主航道,以“分層解耦,打通底座,模塊應用”為設計思路,以執法生態圈建設為抓手,以管理與服務為宗旨,重點打造辦案、案卷、物證“三中心”建設,以警、人、案、物、場、卷“六要素”監督管理為核心,實現六類要素信息的動態軌跡全記錄、可回溯式管理,形成全流程、全要素、全方位閉環式監督管理的新型執法生態體系。
深圳市公安局經過半年時間的應用,已顯著顛覆陳舊的警務工作模式,具體表現在:
(一)百川歸海,統一警情入口
強化工作即采集的理念,將110警情、自接警情、重大事件處置、治安管理、數據模型運算等各種警務工作中獲取的違法行為,通過指揮中臺全口徑錄入,自動納入智能辦案平臺流轉,從技術上有效解決警情體外循環問題。
通過警情統一歸口管理,110刑事治安警情占總警情的比例從86%下降至54%,主動警務、全量執法格局初步成型。執法閉環和社區警務兩大平臺猶如長江和黃河,匯聚百川,源源不斷流入大數據海洋,所有執法執勤工作納入閉環管理,同時也解決了“巧婦難為無米之炊”問題。
(二)數據鐵籠,執法全過程管理
堅持陽光執法、規范執法,構建執法風險預警體系,變事后監督為事前和事中管理。從接處警分流到案件移訴、執法公開,共設立43類137個執法風險管理點,運用智能語義分析、實時規則引擎等技術,按照風險高低進行分級提醒,將案件辦理的每個階段、每個步驟都置于平臺的監管之下,從源頭上防范執法風險隱患。
通過機器學習建立阻斷執法機制,例如:從執法數量、效率和質量等多個維度對執法數據建模分析,在數據展示中執法風險、工作方向和管理重點,逐步建立民警的執法足印檔案。全記錄、可回溯的數據鐵籠,率先實現了對執法程序和執法實體的雙重監督,平臺運行不到一年,已發送各類警示信20余萬條,避免程序超期1000余次,證據瑕疵2000余份,行政處罰不當230余份,有效避免執法問題的發生 。
(三)打造AI+智能化辦案
以減負、增效為目標,不斷釋放“AI+新警務”建設紅利,實現執法辦案“免查詢、減錄入、少跑腿”。創新因事授權,前置授權大數據應用模式,民警在制作筆錄、錄入信息等工作中,自動對接大數據平臺,將嫌疑人的基礎檔案、網上網下軌跡和關聯關系自動推送給辦案民警,降低人工查詢研判的強度;對接20多個偵查辦案業務系統,打通涉案物品價格鑒定、押解犯罪嫌疑人乘機、技網手段審批、刑事勘查鑒定等業務斷點環節,每年民警可少跑腿5000余次,節省10萬余小時,直接節約成本200余萬元。
(四)建設線上線下結合的三大中心
依托執法辦案、涉案財物管理和案件管理“三個中心”,實行“偵審訴”一站式管理、一體化運作,改變基層辦案能力不足的現狀,讓所有執法活動都有據可查、可回溯式管理。同時,以警情編號為關聯,將案件信息與4G執法記錄儀、辦案區視頻、涉案財物管理系統數據進行關聯整合,實現線上線下結合。以寶安執法辦案中心為例,自去年3月運行以來,入區人員打擊處理率為100%,為派出所減負分流10.5%的違法犯罪嫌疑人。
同時深圳公安局的執法辦案效率、執法管理效能以及智能服務水平均也得到了較大提升。僅以減負為例,在杜絕數據重復錄入的基礎上,系統對接各類需要民警原先人工對接的系統,大幅度降低民警工作負擔。以價格鑒定為例,半年時間系統執行了4000多個網上價格鑒定(截止6月3日),減少民警價格鑒定跑路10000余次(每次鑒定原先需要2.5次跑價格鑒定中心),節省警力5000人天(按每次來回4小時計算),節省資金400多萬元(每個鑒定1000元),取得了良好的減負效果。其它如監管數據推送36746次,回推20407次,成倍降低民警的工作負擔。